Q/SYH
山東陽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企業標準
Q/SYH001-2018
二氯異氰尿酸鈉
山東陽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發布
Q/SYH001-2018
前 言
本標準嚴格按照GB/T1.1-2000和GB/T1.2-2002的要求進行編寫。
本標準由山東陽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首次發布日期2018-10-10.
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,到期復審。
Q/SYH001-2018
二氯異氰尿酸鈉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本廠的二氯異氰尿酸鈉的要求,試驗方法,檢驗規則,標志、標簽、使用說明書,包裝、運輸、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本廠生產的由氰尿酸、燒堿、氯氣、碳酸氫鈉、無水碳酸鈉為原料制得的二氯異氰尿酸鈉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601-2002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
GB/T603-2002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試劑及制品的制備
GB/T6284-1986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測定的通用方法 重量法
GB/T2107-1991 化工產品使用說明書編寫規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05版 衛生部《消毒技術規范》
3 要求
3.1 感官指標
本品為白色粉末或顆粒,散發出次氯酸鈉的刺激性氣味。
3.2 理化指標
應符合表1的要求。
表1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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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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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氯含量,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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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---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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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%水溶液PH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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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--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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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分含量,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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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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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℃下的溶解度,g/100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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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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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消毒效果
符合衛生部《消毒技術規范》有關要求。
3.4 毒理安全性
符合衛生部《消毒技術規范》有關要求。
4 試驗方法
4.1 外觀
在正常光線下目測。
4.2 有效氯含量測定
4.2.1配制2mol/L硫酸溶液、10%碘化鉀0.5淀粉溶液。配制并標定0.1mol/L硫代硫酸鈉滴定液。
4.2.2精密稱取1g(精確至0.001g)至燒杯中以蒸餾水溶解,轉入100ml容量瓶中。稱量杯及燒杯需用蒸餾水洗3次,洗液全部轉入容量瓶。
4.2.3向100ml碘量瓶中加2mol/L硫酸10ml和混勻的消毒劑稀釋液10ml,此時,溶液出現棕色。蓋上蓋并振搖混勻后加蒸餾水數滴于碘量瓶緣,置暗處5min。打開蓋,讓蓋緣蒸餾水流入瓶內。用硫代硫酸鈉滴定液(裝于25ml滴定管中)滴定游離碘,邊滴邊搖勻。待溶液呈淡黃色是加入0.5%淀粉溶液10滴,溶液立即變藍色。繼續滴定至藍色消失,記錄用去的硫代硫酸鈉滴定液總量,并將滴定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。重復測3次,取3次平均值進行一下計算。
4.2.4因為1mol/L硫代硫酸鈉滴定液1ml相當于0.03545g有效氯,故可按下式計算有效氯含量。
有效氯含量(g/100g)=c×Vst×0.03545÷m×100%---------(1)
c--------為硫代硫酸鈉滴定液濃度(mol/L);
Vst-----為滴定用去硫代硫酸鈉滴定液毫升ml;
m-------為碘量瓶中所含消毒劑原藥克數g;
V--------為電量瓶中含液體消毒劑原液毫升數ml。
4.3 PH值的測定
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2005版,附錄VIIG PH值規定的方法定法執行。
4.4 水份含量的測定
按GB/T6284---1986中2.2的規定執行。
4.5 溶解度的測定
稱取樣品25克(精確至0.01g)置于250ml錐形瓶中,加入100ml蒸餾水,然后塞好橡皮塞,橡皮塞上分別插一支細玻璃管和一支溫度計,放入25℃水浴鍋中,保持恒溫20min~30min,觀察錐形瓶中樣品是否完成溶解、清澈透明。若有乳狀物或絮狀物存在則達不到本標準要求。
4.6 消毒效果測定 按衛生部《消毒技術規范》有關規定進行。
4.7 毒理安全性 按衛生部《消毒技術規范》有關規定進行。
5 檢驗規則
5.1 出廠檢驗
二氯異氰尿酸鈉產品有生產廠的檢驗部門進行檢驗,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。出廠檢驗項目為:有效氯含量、1%水溶液PH值、水分含量。
5.2 批
以每反應周期為一批。
5.3 取樣方法
取樣用內徑10mm~25mm的硬質塑料管,在每一個包裝袋上從三個點沿包裝容器垂直插入深度四分之三,采取試樣。將所取的試樣仔細搖勻,然后用四分法縮至不小于0.5kg,分裝在兩個潔凈干燥的磨口瓶中,一瓶做分析試驗,一瓶留存備查。瓶上注明產品名稱、批號、生產日期和取樣人。
5.4 取樣數量
樣品數量按取樣比例標準提取,取樣比例見表2。
表2
每批總桶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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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樣桶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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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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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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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~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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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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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~400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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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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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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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 形式檢驗
有下列三種情況時,必須進行形式檢驗。形式檢驗項目為第三章中所有項目。
(a)原料或工藝改變時;
(b)停產一年以上再恢復生產時;
(c)質量監督部門提出抽檢要求時。
5.6 判定規則
檢驗結果如有一項不合格時,應取雙倍樣品進行復檢,復檢結果不合格,則判這批產品為不合格品。
6 標志、標簽、使用說明書
6.1 標志
產品標志應包括產品名稱、標準編號、毛重、凈重、生產日期、制造廠、地址、防潮、防曬等。
6.2 標簽
應注明產品名稱、批準文號、執行標準編號、主要有效成份及含量、殺微生物類別、使用范圍、使用劑量、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項、生產日期或批號、有效期、凈含量、廠名、廠址、聯系電話、郵編、貯存方法。
6.3 使用說明書
按HG/T2170—1991的規定執行。
7 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7.1 包裝
塑料編織袋和塑料桶兩種包裝,內襯聚氯乙烯塑料袋,規格有25kg、50kg、100kg,包裝符合出口化學品危包要求。
7.2 運輸
運輸中注意防潮、防雨、輕搬輕放、嚴禁撞擊、摔跌,不得與油脂類、還原劑、銨鹽、酸、堿等化學品混運。
7.3貯存
該產品受潮易分解,應存放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處。保質期2年。